广西来宾市武宣县百合、架田、元旦、禄贵四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编号:[2015]武宣施SLGZ第02号)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来宾市武宣县百合、架田、元旦、禄贵四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编号:[2015]武宣施SLGZ第02 号)已由来宾市水利局及来宾市财政局分别以来水水管〔2014〕23号、来水水管〔2014〕24号、来水水管〔2014〕27号、来水水管〔2014〕2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4]187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桂财建〔2014 〕355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武宣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武宣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来水招标备案[2015]02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武宣县禄新乡地有村、金鸡乡架田村、禄新乡复旦村及通挽镇安村。
建设规模: 均为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等(具体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共划作为4个标段,具体内容划分如下:
Ⅰ标段:百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安投资约148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5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1月5日,计划工期246天(日历日);
Ⅱ标段:架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安投资约185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5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2月5日,计划工期277天(日历日);
Ⅲ标段:元旦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安投资约231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5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5日,计划工期306天(日历日);
Ⅳ标段:禄贵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安投资约206万元,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5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3月5日,计划工期306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 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放水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提供报名材料,自然人也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服务部拷贝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份售价25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2015年5 月 19 日上午8时整至10时整)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5 年 4 月 30日17:0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本项目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如投两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政府采购信息网" href="http://www.caigou2003.com/">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年 5月 19 日 10 时整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宣县水利局
地址:武宣县武宣镇水电路23号
邮编:545900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2-5291750
传真:0772-522612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维林大道丽景人家金融投资大厦3楼
邮编:546100
联系人:辛工
电话:0772-4224599
招标人:武宣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真尤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胡小武 (签名)
2015年 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