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中小企业创业园PPP(TOT)示范项目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中小企业创业园PPP(TOT)示范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J-CZFW-150431
本招标项目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中小企业创业园PPP(TOT)示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投资经营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1817㎡,总建筑面积49180.25㎡(其中:地上厂房42851.96㎡,地下6328.29㎡。)共建设6栋轻钢结构标准化厂房。其中:3栋4层标准化厂房、3栋单层标准化厂房。在该项目特许经营期间,为确保社会资本投资利益,采取政府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按投入注册资本金最低收益率原则,保证合资公司前八年年注册资本净利润率(税后)达到8%(约为银行五年期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达不到8%时,财政部门给与补贴至8%,年净利润率高于8%时,财政部门不予补贴。当运营年净利润率超过30%时,按照5:5比例分成。政府用这部分收益来偿还前期补贴(运营成本按审计结果确定)。最终以实际合同为准。
2、招标范围:本项目以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政府授权公司与其成立合资公司,其中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大于50% 。合资公司有偿获取中新食品区管理委员会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对该创业园项目实施运营。经营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特许经营期满,合资公司无条件地将该创业园经营权项目归还中新食品区华兴公司;
3、总投资:1.53亿元(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融资12000万元);购买特许经营权费用为1.5亿元;
4、TOT特许经营期限:20 年;
5、项目地点:中新食品区的食品加工园区,位于G302北侧。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400万元人民币或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1、请申请人于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吉林中新食品区华兴资产运营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电话:13596207438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66号现代服务业基地610室
联 系 人:王凯昕/田耘绮
电话:0432-64656899/18629949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