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金融广场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等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金融广场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等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西金融广场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等货物采购
二、项目编号:GXNNZC2015-G1-1022-XY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消防水系统等货物一批(包括消火栓系统、水喷淋系统、水泵房设备等系统设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或消防水系统设备供应商,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业绩要求:2012年至今投标的水泵产品需有超高层供货业绩。
4、投标单位所投的货物主要设备必须通过广西公安消防总队的备案。
5、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消防产品若非自己生产,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投标人本身为制造商的,不得再将该产品授予其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
2、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3、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若为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货物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报名并购买资料。标书售价250.00元/标。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至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东支行,银行账号:6197 5749 891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3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13日10时00分整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农工: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0,传真:0771-5782263。(业务)
覃工:联系电话:0771-5782260转616,传真:0771-5782263。(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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