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22至2015-05-06 |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省荣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安市下茅坪81号茅坪综合楼三层) |
5、联系人: | 小陈、小蒋 |
6、联系电话: | 0598-3839369 | 传真: | 0598-3839388 |
公司网址: | | E-mail: | fjrtya@163.com |
7、发布媒介名称: | 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mzfcg.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3)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有机肥料生产或销售资格),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4)投标人所投的有机肥料必须取得省级肥料产品正式或临时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登记证上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省生产的肥料进入我省销售时,生产企业须办理备案手续,投标时必须提供“福建省肥料登记备案证”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5-12 09:0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5-12 09:00: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永安建设局附楼三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永安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荣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4273 6293 8802 | |
福建省荣廷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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