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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河底镇刘家沟麻延凹至南坡通组路、南河通村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2 14: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河底镇刘家沟麻延凹至南坡通组路、南河通村道路工程项目己由洛宁县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洛宁县河底镇

2.2 招标编号:HXZB20150293

2.3 项目概况:洛宁县河底镇刘家沟麻延凹至南坡通组路、南河通村道路工程全长3.4公里,宽3.5米,厚0.18米。

2.4 发包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5 工期: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2 各报名企业报名时还应携带本公告之日起项目实施地或投标公司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22日至20154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述资料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422--28日。获取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及截至时间:2015515930

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人:李女士  

  话:18037551696

  话:0379-63239777

                                           20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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