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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2 14:3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乐市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TOT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5-310

 

采购人名称:新乐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新乐市礼堂街10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李先生  0311-8865692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海峰0311-68099822,手机18632195378

 

采购内容:新乐市污水处理厂30年经营权(包括新乐市升美水净化有限公司规模4万吨和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5万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新乐市污水处理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资人有从事城市水务事业(包括污水处理厂)投资、运营方面(BT、BOT、TOT)的业绩和经验;

3、足够的资本实力,能履行出资义务:

(1) 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2)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对本项目可行的经营方案;

(4)有相应数量和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设备、设施;

(5)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和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的能力;

(6)其它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4、市场声誉

(1)投资人守法经营,近五年无不良营业记录;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d.法人授权委托书;e.被授权人身份证;f.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以上资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查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22 日始至2015年5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 13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 5  月 13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张海峰

联系方式: 0311-68099822,手机18632195378

传真电话:0311-68099822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8026355

本公告发布媒体:新乐市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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