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动物疫病及药物残留检测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2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委托,对汕头市动物疫病及药物残留检测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2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2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动物疫病及药物残留检测物资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规格 | 质保期 | 供货周期 | 交货方式 |
动物疫病及药物残留检测物资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有效期为1年的。交货时至产品有效期到期不少于6个月。 | 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各分批计划订单在1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通过纸质文本、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下达通知的药品采购清单。 | 按照采购清单的要求配装,于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
备注: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8,100.00元,投标报价须包含货物价格、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配送费、税费及一切售后服务等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被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并提供相应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21,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4月28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23日起至2015年4月2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6、《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5月12日下午15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金环路22号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129997
采购人传真:0754-8812999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