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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201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1 15: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2015年第一批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编号:0733-156220907001

招标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59616161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865055

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套)

分包控制预算(单位:万元)

项目控制预算

(单位: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1

心电监护仪

15

239.1

933.7

1.内置中文设备操作演示程序和教学帮助软件,2.最大输出功率:90W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高频手术系统

1

2

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

1

457

1.智能操作平台,多重报警提示,2.传输方式:光纤传输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电动手术台

1

308nm准分子紫外光皮肤治疗仪

1

核型分析系统

1

荧光原位杂交分析系统

1

全自动组织染色机

1

脉冲燃料激光治疗仪

1

麻醉机

1

3

皮肤激光治疗仪

1

99

1.最大重复频率:3Hz2. 输出模式:光纤输出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牙科综合治疗台

7

138.6

1.环境温度:540℃,2.具有电流过载保护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自用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      如涉及医疗器械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421日至20154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8层。

招标文件售价:第12包每包售价人民币600元,第34包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邮费,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备注4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上述汇款金额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以寄送时间为准。如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5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六号京城大厦A8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和女士

联系方式:010-84865055-131173

传真:010-84865255

Email:hexj@biddingcitic.comlius@biddingcitic.com

备注: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上述设备如涉及节能产品,将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2 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上述设备如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将优先采购环保清单中的产品。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 投标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相关证明文件发至我公司传真或邮箱,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快递至我公司。邮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购买包号(如有)、投标人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将付款底单确认件扫描后发至上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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