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机房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衢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其实训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QCGZ2015011
项目名称: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机房建设
二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工程算量实训机房 | 1批 | 人民币87万元 |
2 | 工程识图实训机房 | 1批 | |
3 | 三维设计与制作实训机房 | 1批 | |
4 | 3D设计制作理实一体化教室 | 1批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计算机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衢州市财政地税网(www.qzft.gov.cn)免费下载。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 9:30:00
六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9:30:00
七 开标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八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700元
交付方式: 网银(电汇),从投标供应商帐户转出
收款单位(户名): 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
银行账号:1209270029200166678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11日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依据(如汇款回单等)到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保证金室完成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未递交或逾期递交保证金确认单据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
九 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联系人: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衢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7570009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570-3891220
传真:0570-3890310
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室(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21日
附件信息 |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