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安监局采购安全管理器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乌审旗安监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乌审旗安监局采购安全管理器材,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15WSQCG-027
2、项目名称:乌审旗安监局采购安全管理器材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5、计划资金:50万元
二、项目内容:乌审旗安监局采购安全管理器材。本项目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企业;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6、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许可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7、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8、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开标时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间: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拟投标人需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com);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http://cg.ordos.cn)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sq.gov.cn)。拟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
2、竞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
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4、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7、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时提供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3、报名登记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政府采购部)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备注:打款时需在备注栏填写投标项目名称,开标时需带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
五、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U盘或光盘),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册供现场专家、采购人参阅。投标文件必须在2015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并递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审旗安监局
联系人:李章刚 联系电话:15804811222
集中采购机构: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白浩波 联系电话:0477-7581382
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刚 联系电话:0477- 7218730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