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1 17: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15-HN-ZB-128号
1、招标条件
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工程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河道总长度6.52km,疏浚范围从温庄闸(桩号0+000)至碱河(桩号6+520)。共分为3个设计段:温庄~窑山集北桥段长度1.5km,设计底宽20m;窑山集北桥~磨山沟口段长度1.2km,设计底宽15m;磨山沟口~入碱河段长度3.82km,设计底宽5m。河道边坡均为1:2。
2.2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标段划分:
第1标段:河道清淤疏浚施工;
第2标段: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2012年4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于2015年04月21日~2015年0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B1208室)。
4.3报名时提供资料如下:
第1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1份;
(3)被授权委托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第2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类似项目业绩1份;
(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0-59709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1208室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5996996
传 真:0371-65996996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15-HN-ZB-128号
1、招标条件
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工程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河道总长度6.52km,疏浚范围从温庄闸(桩号0+000)至碱河(桩号6+520)。共分为3个设计段:温庄~窑山集北桥段长度1.5km,设计底宽20m;窑山集北桥~磨山沟口段长度1.2km,设计底宽15m;磨山沟口~入碱河段长度3.82km,设计底宽5m。河道边坡均为1:2。
2.2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标段划分:
第1标段:河道清淤疏浚施工;
第2标段:永城市磨山沟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2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2012年4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于2015年04月21日~2015年0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广汇国贸B1208室)。
4.3报名时提供资料如下:
第1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项目业绩1份;
(3)被授权委托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第2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类似项目业绩1份;
(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社保机构出具)、工资关系及劳动合同;
(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备案(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及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芒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0-597092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B1208室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5996996
传 真:0371-6599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