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探头运行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受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信息中心委托,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采购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在符合第一册中相应规定的前提下,能够同时满足本册招标文件中相应资质要求的投标人。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
项目名称:监控探头运行维护; 编号:OITC-G15031111;
本项目全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2.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
包号 | 货物名称 | 内容 | 数量 |
1 | 监控探头运行维护 | 城管执法探头的定期巡检,每季度巡检一次,一共四次 | 250个 |
缴纳视频监控前端设备2015年全年的电费 | 250个 |
3. 投标商资格要求: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项目实施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同时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声明函);
b)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c)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50%以上),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d)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e)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f ) 投标人应提供自身的资质、资格文件。与其相关的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等的资质、资格文件不予考虑。
4. 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 4月21 日至2015年 5 月 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银都大厦1507室(西三环航天桥西)
6.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 1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15年 5 月 12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8. 投标、开标地点:银都大厦1513会议室
9. 本项目采购资金的使用将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10.本次采购仅限国内产品采购。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单位)
盖章: 日期:2015/4/2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银都大厦1507室 邮 编: 100142
联 系 人: 王军
电 话:68725599--8440;68729912 传 真: 68458922
电子信箱: wangjun@osic.com.cn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 帐 号:862081657710001
保证金退还手续:
1、 以支票、汇票、电汇支付的投标保证金,须开具一张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抬头的收据并加盖原付款公司的财务章:
(1)如需采用转账支票形式退还(仅限北京市的付款公司),请委派专人携带上述开具的收据后提交给我公司,方可办理转账支票退还手续:
(2)如需采用电汇形式退还,请将上述开具的收据连同原付款公司的收款信息寄至我公司,方可办理银行电汇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