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殷涧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G-H2015021
发布日期:2015 年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殷涧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凤阳县殷涧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凤阳县
2、项目规模:预算约166.8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经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机动车辆须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户上牌等手续)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足额支付(无息)。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
5、招标范围:垃圾桶、沼液抽送车、自装卸式垃圾收集、清运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投标人须是本次招标范围中全部或部分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供货商,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范围中所含产品的销售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有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需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时间: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柒仟元(RMB:7000 元),信用保证金壹万叁仟(RMB:13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 300 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殷涧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单位 (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殷涧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33969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