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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公安分局食堂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1 10:0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就东城公安分局食堂托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东城公安分局食堂托管项目

  二、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联系人:周警官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

  三、招标内容:对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36个食堂进行外包托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至多只能中两个标段,合同开始后,如一家餐饮公司因故退出,另外中标的餐饮公司自动接管。

  各中标单位承包食堂后,东城分局警保处视勤务情况,安排各承包单位在做好本服务单位人员就餐的基础上,承担东城分局警保处安排的100份及以下的勤务餐制作、配送工作。各食堂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预算金额:财政资金,总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元整(RMB21902400.00元)(三年),其中第一标段控制金额为人民币7516800.00元(三年),第二标段控制金额为人民币7128000.00元(三年),第三标段控制金额为7257600.00元(三年)。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成志凯、蒙沫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电        话:010-67117194            

  传        真:010-67173666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标段/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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