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教育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1 13:5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杞县教育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教育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设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杞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教育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设备项目;
2.2招标编号:BRR15-HN-ZB-130号;
2.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省市财政资金;
2.4采购金额:约175万元;
2.5招标范围: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移动硬盘、会声会影软件、三脚架等物品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交 货 期:10日历天(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电脑产品通过3C、EPEAT GOLD、能源之星认证;
4、所投电脑产品的制造商服务体系通过国家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5、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通过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笔记本电脑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和摄像机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7、供应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注: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楼报名一处报名。(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
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C认证、EPEAT GOLD、能源之星认证、所投电脑产品的制造商服务体系通过国家安全服务资质证书、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笔记本电脑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和摄像机制造商专项授权书、供应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3份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每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1%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两银行任意一个均可)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6、资信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两银行任意一个均可)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7、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和委托代理人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275236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996
一、招标条件:
杞县教育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设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杞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教育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设备项目;
2.2招标编号:BRR15-HN-ZB-130号;
2.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和省市财政资金;
2.4采购金额:约175万元;
2.5招标范围: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移动硬盘、会声会影软件、三脚架等物品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交 货 期:10日历天(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所投电脑产品通过3C、EPEAT GOLD、能源之星认证;
4、所投电脑产品的制造商服务体系通过国家安全服务资质证书;
5、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通过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笔记本电脑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和摄像机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7、供应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注: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12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楼报名一处报名。(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
2、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C认证、EPEAT GOLD、能源之星认证、所投电脑产品的制造商服务体系通过国家安全服务资质证书、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笔记本电脑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和摄像机制造商专项授权书、供应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3份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每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1%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两银行任意一个均可)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6、资信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两银行任意一个均可)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7、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法人代表和委托代理人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275236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