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科学考察基地码头护岸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海洋科学考察基地码头护岸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国家海洋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青岛海洋科学考察基地内护岸进行改造,满足浮标上下水要求并形成浮标堆放场地。新建内护岸直立岸壁,并配套相应的浮标上下水工艺、陆域形成和场地铺装等。
2.2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规定,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3勘察设计周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料齐备后20日历天;初步设计:资料齐备后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提交水工部分施工图。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的界定:长度不少于
3.3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与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
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并担任过类似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
其他人员:应有5年以上从事设计工作经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基本信息及职称信息,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
联系人:崔磊
电话:0532-58750183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C座29层F
联系人:孙冠军、李营营
电话:0532-55685906
传真:0532-55685907
电子邮箱:guanjunsun@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银行账户: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