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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201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4-20 16:5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5年4月20日
 
 
清河县201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201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2015CK-020/1/2/3(HBZC-XTQH150420-1~3)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自来水公司三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朝耀  0319-82926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京  0311-83806708-80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孙石佛桥重建
第二标段:王庄桥重建
第三标段:后苗庄桥重建
采购用途:生产桥重建
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
计划工期 :75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工程业绩界定为近十年内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的桥梁建设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是法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套。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牛文远0319-8290975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每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式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项目联系人:曹京
联系方式:0311-83806708-807
传真电话:0311-83806708-81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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