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森林公园山体及隧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森林公园山体及隧道工程已由郑东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森林公园山体及隧道工程包含龙湖内环、中环隧道及道路工程、山体堆筑工程及相关配套市政设施。
龙湖中环路为城市主干路,南起于龙湖中环路西立交,北止于龙源一街,长约635m,道路红线宽度55m。中环隧道穿越森林公园主峰西侧山坳,采用平穿方式(不下挖),主结构为暗埋段,两侧衔接光过渡建筑及道路挡墙,分左右两幅布置。隧道暗埋段全长255m,共分6个节段,节段长42.5m。暗埋段两侧各衔接28.2m的光过渡段。隧道基础采用三轴水泥搅拌桩基础。
龙湖内环路为城市次干路,南起于北三环,北止于龙源一街,长约1540m,道路红线宽度43m。龙湖内环隧道穿越森林公园主峰东侧山坳,采用平穿方式(不下挖),主结构为暗埋段,两侧衔接道路挡墙,整幅布置。隧道暗埋段全长135m,共分3个节段,节段长45m。隧道基础采用三轴水泥搅拌桩基础。
龙湖森林公园设计山体主峰一座,辅峰四座,主要山体占地面积41万平方米。山体主峰位于龙湖内环和中环之间,主峰规划高度49m。山体在主峰下部主要采用双轴水泥搅拌桩进行地基加固。山体采用分层填土、碾压的方式堆砌。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区。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 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龙湖中环路道路工程、隧道工程、箱涵工程、雨污水工程和附属工程;
二标段:龙湖内环路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工程和附属工程;
三标段:山体地基加固处理、主峰堆筑(土方碾压、土工格栅铺设等)、森林公园凤山地形塑造、山体扬尘防护(临时绿化)等。
各标段具体的招标范围以最终发售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和类似结构(城市明挖隧道或综合管廊或预应力混凝土大桥)工程监理业绩(两类工程各提供一份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等原件);
3.5 项目总监在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和类似结构(城市明挖隧道或综合管廊或预应力混凝土大桥)工程监理业绩(两类工程各提供一份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证书等原件);
3.6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
3.7 企业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缴纳了2014年1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8 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 投标人报名时暂不选择标段,待资格预审(若有)后,发放招标文件前,招标人将根据招标需求决定是否组织标段的抽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报名现场(报名现场信息采集备查)。
4.1.2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列资料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
(5)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6)企业及项目总监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7)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企业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缴纳的2014年1月以来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9)郑州市以外企业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10)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
4.2.4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楼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联 系 人:赵女士 温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传真电话:0371-65928013
电子邮箱:a65928013@126.com
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