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5-032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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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国家规定无需缴纳的除外)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售价: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六、公告期限:
八、投标地点:海盐县百尺南路7号(常绿桥南堍)一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
十、开标地点:海盐县百尺南路7号(常绿桥南堍)一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7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海盐朝阳支行
银行账号:1204090109048064338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报名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报名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陈为群
联系电话:0573-86116861
地点:海盐县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琳珊
联系电话:0573-86177058
传真:0573-86177068
地点:海盐县百尺南路7号
监督投诉电话:8705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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