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永城市日月湖311国道以东(50米)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0 17: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标编号:HC-ZZZB-2015-025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日月湖311国道以东(50米)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永城市日月湖311国道以东(50米)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永城市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注:以施工图纸为准)。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企业具有园林绿化叁级以上资质;
3、具有2012年以来两个及以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类似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是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有正式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
5、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6、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2年以来两个及以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 年4月20日至2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4时30分-17:00分。
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C座4楼招标部。
3、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业绩合同。
注:以上所有证书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发布招标公告及公示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803995217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日月湖311国道以东(50米)绿化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永城市日月湖311国道以东(50米)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永城市
3、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注:以施工图纸为准)。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2、企业具有园林绿化叁级以上资质;
3、具有2012年以来两个及以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类似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是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有正式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
5、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6、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012年以来两个及以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 年4月20日至2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4时30分-17:00分。
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C座4楼招标部。
3、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业绩合同。
注:以上所有证书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发布招标公告及公示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日月湖开发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德厚街与正光路交叉口行署国际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80399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