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容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容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容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XT-201504002
采购人名称:容城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板正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慧霞 0312-56901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百花路24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焦灿 0312-3018869 传 真: 0312-301886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范围:保定市容城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涉及到十二个方面,分别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考勤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大屏幕系统、数字化审讯系统、LED屏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会议音响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350M集群通信系统钢结构等。
采购用途:工作需要
项目实施地点:容城县公安局,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计划供货安装周期:自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资质;
3、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通信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钢结构部分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具有登高架设作业证的工作人员在3名及以上;
5、投标人所投产品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数字审讯视听直刻终端、挥中心液晶显示单元须提供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需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6、投标人所投产品指挥中心液晶显示单元入选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17期)且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投标人若是代理商需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7、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产品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数字审讯视听直刻终端、综合布线部分的交换机和路由器、挥中心液晶显示单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
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人员资质证书;(6)投标人所投产品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数字审讯视听直刻终端、挥中心液晶显示单元的检验报告,(7)投标人所投产品指挥中心液晶显示单元入选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17期)证明材料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8)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产品摄像机、数字硬盘录像机、数字审讯视听直刻终端、综合布线部分的交换机和路由器、挥中心液晶显示单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9)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1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容美路)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 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容美路)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焦灿
联系方式:0312-3018869 传真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2-3018869
投诉电话:0312-56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