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绥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绥滨县连生乡人民政府、绥滨县绥东镇政府、绥滨县北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绥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绥滨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5015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预算内资金包一:309.2万元,包二:281.8万元)
四、招标内容:
| 采购品目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包一 | 6立方米压缩式垃圾车 | 辆 | 6 | 详见招标文件 |
压缩式垃圾车 | 辆 | 2 | ||
垃圾自卸运输车 | 辆 | 2 | ||
包二 | 50铲车 | 辆 | 8 | |
小型钩机 | 辆 | 1 |
五、交付使用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六、交货使用地点:绥滨县连生乡人民政府、绥滨县绥东镇政府、绥滨县北岗乡人民政府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包括公告第七条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八、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收取,文件售后不退。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 获取时间:从2015年04月21日-2015年04月27日,每天9:00时-11:00时,13:30时-15: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701室)填写报名表,购买文件。
十、 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标前会及现场踏勘。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开标大厅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绥滨县连生乡人民政府、绥滨县绥东镇政府、绥滨县北岗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0451-8232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