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物业及1号楼安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物业及1号楼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物业及1号楼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MZCD-1503-02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物业及1号楼安保服务。
2、内容:拱北海关业务技术综合楼物业及1号楼安保服务(三年)。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完成所有采购项目的准备、履行、成果和验收。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 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商。2、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地址属珠海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企业,还应当提供由珠海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的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6、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有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近三个月按招标公告发出的当月开始计算)的社保证明(原件),若不提供原件,资格取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04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 4 月 21 日起至201 5 年 4 月 30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账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81643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珠海拱北侨光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工 8164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3263132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