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建阳监狱药品及医疗耗材配送企业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建阳监狱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WTZB-2015-18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定点协议期限 | 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药品配送企业服务 | 药品配送 | 2年 | 1000000.00 | 2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王警官/0599-5632156 | 福建省建阳市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4月20日至2015年05月0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备注:投标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后须在投标截标时间前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底单,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办理报名手续及网上报名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转813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境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2日] [下午02: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2日] [下午02: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12、公告发布媒体:
A、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B、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