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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检察院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20 09: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项目编号

CG-AQ-2015-066 AQZB-2015-0042

项目名称

安庆市检察院装备采购

采购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

集中采购机构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吴阳奇 电话:0556-599115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

台式电脑等(详见附件)

标段划分

一个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肆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433500.00)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项目地点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

交货、安装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投标申请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 4 17 日至2015 4 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政府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

工本费(元)

/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安庆市公管局五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吴阳奇 电话:0556-5991158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并予以曝光。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417

 


安庆市检察院装备采购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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