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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4-20 10: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ZDL-201412-SLYYFL02

二、招标项目: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第二次)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四、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421日至2015年427止,每天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联系人:范女士 85446608854455118002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年检合格)、②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年检合格)、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⑤授权代表身份证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5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415(下川藏立交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八、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采购人:双流县第一人民医院

十、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415(下川藏立交内侧)

    编:610043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8

    真:028-85431100

电子邮件:scw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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