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流域水政临时流动执法码头趸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15)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韩江流域水政临时流动执法码头趸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1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15
二、项目名称:韩江流域水政临时流动执法码头趸船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依据采购人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造、安装一座趸船作为临时执法码头,并完成相关船舶与岸壁的连接及船舶的验收等工作。详细内容和要求参阅本招标文件有关内容。
2、招标类型:货物类
3、采购预算:人民币950,000.00元,超出本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交船日期:图纸经设计及海事部门确认后120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船舶制造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15,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韩江路40号
采购人联系人:邱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730995
采购人传真:0754-8873080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PZH015A015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