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运动员村住宿服务商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运动员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件编号:FJTYC-G-20150116
2、招标项目内容: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运动员村住宿服务商采购项目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内容 | 最低人员配置 | 采购单位 | 备 注 |
1 | 1 | 青运村住宿服务商(1#、2#、3#、10#、11#、12#) | 166人 | 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运动员村村民委员会 | 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 | 1 | 青运村住宿服务商(5#、6#、7#、8#、9#) | 162人 | ||
3 | 1 | 青运村住宿服务商(17#、18#、19#、20#、21#、22#) | 170人 | ||
4 | 1 | 青运村住宿服务商(13#、15#、16#、23#、25#) | 158人 |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合同包1:人民币: 2770000元;合同包2:人民币: 2790000元;合同包3:人民币: 2760000元;合同包4:人民币: 2680000元。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4月18日起至2015年5月2日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6、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具备的核心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特指履行本项目的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在本单位持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两年);
(4)投标人须是三星级(含)以上单体酒店;若是酒店集团,集团旗下须有至少一家三星级(含)以上的单体酒店;
(5)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8、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 09:00
9、 开 标 时 间:2015年5月8日上午 09:00
1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1、采购人: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运动员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地 址:福州市
联系电话:0591-87933760
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小姐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联系电话:0591-88503388 传真:0591-88503388
13、开户名: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
帐 号:37650188000085718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