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磁共振设备配电箱外线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磁共振设备配电箱外线工程;
二、招标编号:FYZB-G2-2015010;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工程发包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陆佰肆拾玖元整(¥183649);
五、 施工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南二环路451号;
六、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七、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九、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法人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厅相关证明文件(说明是临时建造师),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任务,且为本单位职工(以建造师资质证书上注明的为准);
1.3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按榕建筑[2007]110号文规定已办理在榕备案登记;
1.5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1.6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9本招标项目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十、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十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在勘察现场前,潜在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到招标负责机构先行知悉招标范围以及免费获取电子版文件),并请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总务处开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到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十二、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工程审核书和图纸售价为5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十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4日 15:00
开标时间:2015年5月4日 15:00
获取招标文件、递交相关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福州市交通路88号—福建医科大学)
联 系 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569185 83569369(传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