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二中学学校后勤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第二中学的委托,对学校后勤类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五个工作日。
1.采购项目编号:0809-1541GZG1142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9999(其他专用设备)
5.采购预算: 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捌仟肆佰元(¥3,968,400.00元)
6.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最高限价 |
1 | 饭堂发电机组及安装配件 | 人民币100.33万元 |
2 | 安全保卫设备设施及安装配件 | 人民币68.51万元 |
3 | 机电设备及后勤材料及配件 | 人民币228万元 |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得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总价限价和分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供应商资格:
7.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均可投标;
7.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合同履约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7.4.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7.5.投标人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7.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同一人或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投标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能反映经营范围的,需另提供营业执照颁发部门官方网站上含经营范围的基本信息内容打印页)、税务登记证原件(新版税务登记证除外)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到现场登记报名。
以上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恕不接受报名;未经报名的供应商不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
8.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5年4月17日起至2015年5月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11.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
12.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采购人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20-83559435
传真:020-83559435
联系地址:广州市应元路21号
邮编:51004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83172166
传真:020-831722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邮编:51003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广仁路支行
账号:44037901040000198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