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20标段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20标段重新招标项目已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NXJZB-LK2015-0206号
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供货期:120日历天
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项目投资:人民币约100万元
招标范围:采购高压线10km,变压器及配电柜25台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要求的现金流能力完成合同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有生产、销售变压器、配电柜及高压线业务、具备产品生产合格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制造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报名时携带企业所在地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报名日期需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 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业绩合同、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标段要求的内容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携带转账凭证到财务室换取收据。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建行兰考县支行
账 号:4100 1558 5100 5020 4236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下午2:30分,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兴兰大道北侧阳光大厦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兰考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5737830660
招标单位:兰考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3783900199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汪女士
联系电话:13837880044 0371-68081055
兰考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