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充完善招标公告
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应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对应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充完善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应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充完善采购
二、预算金额:122.91万元
三、招标编号:朔中招ZCZB-1504-17
四、招标内容:应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充完善
1、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3、交货地点:双方协商确定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是在山西省防办备案企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代理商投标具有生产制造厂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原生产制造厂商的相关资质;
3、供应单位报名时应持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良好的信誉度,应在山西省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6、供应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资质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供应商具备双软认证(即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8、所投设备须通过相关的质量体系认证;
9、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业绩;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朔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处一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应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市政府院内后楼中天项目部
联系人:朱靖渊
电话:0349—2036679
传真:0349—2034978
邮编:036000
E-mail :sxszzt@sina.com
朔州市中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