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303-厦门国际会展控股有限公司-厦门会展四期工程智能化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1303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国际会展控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会展四期工程智能化系统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厦门会展四期工程智能化系统: 厦门会展四期工程智能化楼控系统 1项; 厦门会展四期工程智能化安防系统 1项; 厦门会展四期工程智能化综合布线和对讲机系统 1项; 厦门会展四期工程智能化网络和服务器系统 1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并提供资质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提供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至少需包含近一年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若不是投标的主要设备(指:各系统软件平台、管理服务器、客户端电脑、通讯接口、DDC控制器、摄像机、编解码器、UPS、道闸机、车辆识别设备、伸缩门、交换机、无线AP及控制器、服务器、存储设备、网关设备等)制造商的,必须于发布中标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其获得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承诺书,如不能按时提供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候选为中标人,依次类推。投标人应对本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5、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1月至今与本项目类似智能化工程合同总价2000万以上的大型工程业绩2个及1500万业绩3个或以上。业绩需附上完整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用户单位、合同价款)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6、投标人近三年的年营业额至少在5000万元以上,以会计事务所审核结果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此项目能够通过厦门本地建设部门的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10、公司注册地在厦门以外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厦门市建设局备案。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05月07日17:30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4000元/套(含图纸)、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05-08 09:0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其他: |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