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偷倒建筑(装修)垃圾清运管理(2015-2017年)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偷倒建筑(装修)垃圾清运管理(2015-2017年)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4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偷倒建筑(装修)垃圾清运管理(2015-2017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 ZJ-154267
(1)项目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偷倒建筑(装修)垃圾清运管理(2015-2017年)
(2)采购内容:全区范围内偷倒的建筑(装修)垃圾清理及长效管理服务;公共产权道路、绿地范围存留的建筑(装修)垃圾清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环卫企业资格、营业执照中具有道路保洁相关资质并从事城市保洁相关工作。
(3)自有/借用运输车辆、人工和设备、具有合法规范倾倒场地。
(4)在开发区内不开展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业务。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13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税号,注明所投标项。
(4)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但应当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人应通过其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10:00。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递交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4楼)。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2)按杭经开城管领〔2013〕1号文件的规定,在开发区从事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业务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13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接收人:张彦波,0571-81061820。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71-8989877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
联系人:俞工 联系电话: 0571-898987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唐稳、李丹 联系电话:0571-81061825 传 真:0571-88473411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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