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薛湖项目区第六标段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薛湖项目区第六标段二次招标已由豫水计[2014]116号批准建设,工程地点已明确,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水利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薛湖项目区第六标段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3工 期: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小白河重建生产桥4座,芒山引水闸、后厢阁闸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1)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7)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8)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企业需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备注: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被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信用备案,报名时以网上公示为准,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
3.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需到场报名。
3.6企业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并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 4月16日至2015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报名地址: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市团结西路高炮旅北门对面卓越咖啡楼上301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拟定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8:30开标
开标地点:新郑居易度假酒店会议室(地址:郑州龙湖龙泊圣地)。
评标地点:河南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会议室(地址:郑州新郑龙湖)。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0-27133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8937010197
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70—5171685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