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清扫保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6 17: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 招标条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城管局委托,就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清扫保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清扫保洁项目;
2.2、建设地点及作业面积: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境内;631150㎡(具体位置详见招标文件);
2.3、投资总额:约360万元;
2.4、服务内容:本项目所辖城市道路人工和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本项目所辖道路及人行道杂草清除和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的清理保洁;本项目所辖道路清扫保洁垃圾以及路面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农作物残留物)的清理清运、收集、倾倒;
2.5、服务周期:三年;
3.6、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本项目道路标准为四级道路;
3.7、本项目设一个包段;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营范围;
3.3、申请人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行政许可证;
3.4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该类项目业绩合同;
3.5、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犯罪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发售地点: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6)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犯罪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7)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该类项目业绩合同;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贰份复印件,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5注: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0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祥符区城管局 联系人:魏先生(1563781515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18737818988)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城管局委托,就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清扫保洁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清扫保洁项目;
2.2、建设地点及作业面积:开封市祥符区黄龙园区境内;631150㎡(具体位置详见招标文件);
2.3、投资总额:约360万元;
2.4、服务内容:本项目所辖城市道路人工和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本项目所辖道路及人行道杂草清除和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的清理保洁;本项目所辖道路清扫保洁垃圾以及路面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农作物残留物)的清理清运、收集、倾倒;
2.5、服务周期:三年;
3.6、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本项目道路标准为四级道路;
3.7、本项目设一个包段;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营范围;
3.3、申请人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行政许可证;
3.4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该类项目业绩合同;
3.5、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犯罪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发售地点:祥符区县府西街建行三楼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司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6)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犯罪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7)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该类项目业绩合同;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贰份复印件,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5注: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5月0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祥符区城管局 联系人:魏先生(15637815151)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1873781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