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综合改造项目(民办三级幼儿园、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嘉定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综合改造项目(民办三级幼儿园、民办随迁子女小学)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JDZFCG2015-053
2. 项目名称:嘉定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综合改造项目(民办三级幼儿园、民办随迁子女小学)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详情请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3. 投标人及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 供应商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7.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 具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9.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和售后服务机构,且经营业绩良好,诚实守信;
10. 若不是监控设备制造厂商投标,投标人需取得所投监控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与制造商的资格证明(包括:摄像机、录像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11. 本项目所采购数字化监控设备必须有检测报告(包括摄像机、录像机、镜头、交换机、及显示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4.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6.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 时间:请于2015年4月17日至2015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 售价: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0室)。
六、 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 电话号码:021-59953197*805
4. 传真号码:021-59956189
5. 联系人:李莉
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