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九头山路至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桂采购【2007】64号)等规定,现就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 柳州市九头山路至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柳州市九头山路至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
二、采购编号:YFQG15-00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 工期要求 | 工程质量 |
柳州市九头山路至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 柳州市鱼峰区燎原路东片区 | 60日历天 | 合格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4日止,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15时30分~17时00分(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办公室(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相应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以上所提交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备注:已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6日9时30分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公司开标室(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www.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施 欢 联系电话:0772-3605133 传真:0772-3595833
联系地址:柳州市海关南路6号东堤新都商业楼4栋2层
柳州市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 工 联系电话:0772-3162104
联系地址:柳州市静兰路10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3160352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