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后续运输处理处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委托,就佛山市高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泥后续运输处理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后续运输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658-1501SZTCE076
3. 采购内容及需求简述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数量 | 控制上限价 (元/吨) |
1 | 污泥后续运输处理处置服务 | 2年 | 1项 | 300.00 |
3.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
报价将被拒绝。
3.2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
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污泥(HY06)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并在广东省内具有城镇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基地,其处理处置能力必须达到100吨/日以上,以确保有能力完全处理高明区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若是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的任一方提供)。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独立法人,已在本项目报名登记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
4.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5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公示: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3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
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6.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起止时间:2015年4月16日起至2015年4月23日止(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2:00-5:30)
6.2 发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6.3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7.1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 投标人须提供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污泥(HY06)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联合体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有)
7.4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直接
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2日9时30分止至2015年5月12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11. 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号)。
12.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3. 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14. 招标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 采购人 |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12061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
2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24层。 发售标书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83939023 项目咨询联系人:阮先生、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39005、83805703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395020310@QQ.com |
3 监督管理部门 |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8628939 |
信息文件下载:佛山市高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后续运输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