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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一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三部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6 14: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科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一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三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一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第三部分)

项目编号:黑崇仁招字2015-02-10-0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分包

名称

数量

预算控制价

参数

心理咨询设备

一批

895,5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时间:合同中约定。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或货物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非制造企业需提供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5、为保证售后,外地制造厂商须在哈尔滨市内设有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报名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中标企业实地考核,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与实地考核不符的将被拒绝。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16日 08:30 至 2015年04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名人员身份证、非制造企业需提供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外地制造厂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原件(拒绝塑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罡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532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科

采购人地址:道里区福同街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贾老师 180456459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泽罡

代理机构地址: 0451—823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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