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扶绥县龙华中学信息实验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龙华中学信息实验楼工程已由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字[2014]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绥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LZB1503ZB02B012A
建设地点:扶绥县龙华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框架结构,地上5层,建筑面积为2393.7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368万元
要求工期: 2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施工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诚信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企业和人员,且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3.4专职安全员要求: 1名以上持有安全员上岗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员。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 投标报名
4.1þ现场报名。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指定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þ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2000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指定本招标项目的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þ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1-752199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扶绥县 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联 系 人:吴主任 邮 编: 532200
联系电话: 0771-7522917 联 系 人:梁国
联系电话:0771-5776251,13878636080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