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沈家营镇人民政府关于延庆县沈家营镇文化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延庆县沈家营镇文化中心改造项目已由延庆县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延财教发[2015]35号)。延庆县沈家营镇人民政府作为此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为该项目设计招标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庆县沈家营镇文化中心改造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延庆县沈家营镇政府东侧。
3、建设规模及内容:文化中心用房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室外道路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二、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总投资约823.2万元。
三、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四、建设单位:延庆县沈家营镇人民政府
五、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3、投标人资质要求: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5、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条件
各潜在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及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述复印件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公示时间:2015年04月16日至2015年04月20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4月16日至2015年04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工业大厦413室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58405860
八、招标公告发布平台
本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备注: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