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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文物管理所山戎文化陈列馆墓葬保护工程(环境整治部分)、延庆县长城第十段106~107号敌楼及边墙(南天门)抢险修缮工程、延庆长城9-10号敌台间边墙、12-13号敌台间边墙及13号敌台抢险修缮工

作者: 发布于:2015-04-16 16:1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延庆县文物管理所(以下均简称“建设单位”、“招标人”或“采购人”)的委托,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以下均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此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对山戎文化陈列馆墓葬保护 (环境整治部分)、延庆第十段106~107号敌楼及边墙(南天门)、9-10号敌台间边墙、12-13号敌台间边墙及13号敌台及第八段77~79楼长城抢险修缮工程(监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         工程名称:山戎文化陈列馆墓葬保护工程(环境整治部分)、延庆县长城第十段106~107号敌楼 及边墙(南天门)抢险修缮工程、延庆长城9-10号敌台间边墙、12-13号敌台间边墙及13号敌台抢险修缮工程及延庆县长城第八段77~79楼长城抢险修缮工程(监理)

2.         招标编号:0686-1541Q479021Z/003

3.         招标人名称:延庆县文物管理所

4.         招标人地址:延庆县妫水北街24

5.         招标人联系人:于海宽                  联系电话/传真:010-69143788

6.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邮编:100020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强   王之皓

联系方式:电话010-65086317       传真010-65062056

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     招标范围:图纸中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

1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     预算金额:119.23万元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监理的工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0416日至20150423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1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11(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京伦饭店建国饭店中间胡同向北)

1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7.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0508日上午08:00(北京时间)

18.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508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恕不接受

19.     开标时间:20150508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

20.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106会议室

21.     携带资料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权限须包含投标报名及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  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须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22.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定量评标法,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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