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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档案局档案电子监管设备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5 15: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采购人:长乐市档案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长乐市郑和西路171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28092070

2、招标编号:FYZB-S1-2015010 (2015长乐财购计028)

3、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价:

合同包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

规格

交货地点

项目预算价

1

1

档案库房恒温恒湿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长乐市档案局指定地点

人民币肆拾叁万柒仟伍佰伍拾叁元整(437553)

2

档案库房红外防盗系统

1

3

档案库房综合视频监控系统

1

4

档案库房烟雾智能化管理系统

1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本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则无需)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

6)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须提供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红外监控等国家强制性要求的(3C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5.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4、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415日起至201551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文本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截标时间:20155609: 00

8、  开标时间:20155609: 00

8、开标、评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59183569185  83569183  83569369(传真)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fyzb.com

E-mail:fyzb2004@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67358139961000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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