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南侨医院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南侨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YQZ201500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受 南安市南侨医院 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 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ZYQZ2015004
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服务采购
3、本项目采购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32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二节技术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据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机构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起至2015年4月2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招标文件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但招标文件的费用务必于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前向招标公司缴纳。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采购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9、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new、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和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fjqz.gov.cn/ 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 3: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1、开标时间:2015 年 5月7 日 下午 3:00 (北京时间)。
12、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 进行投诉。
采 购 人:南安市南侨医院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959860176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邮箱:fjzyzb@163.com
传 真:0595-22556633
开户名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343010182600129129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60383900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4)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据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机构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15日 15:49 至 2015年04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0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28962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南侨医院
采购人地址:南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叶先生139598601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吴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