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水利综合服务站长岛县南长山岛南海岸防潮堤(一期、二期)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岛县南长山岛南海岸防潮堤(一期、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以"烟发改农经字[2015] 55号文、烟发改农经字[2015] 59 号文"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岛县水利综合服务站,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岛县南长山岛南海岸防潮堤(一期、二期)工程,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2015年5月中旬开工,
三.标段划分情况
第一标段:桩号7+615~8+810,长度
第二标段:桩号7+000~7+615,长度
第三标段:桩号5+955~7+000,长度
第四标段:桩号17+780~18+070,长度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任选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潜在投标人应在 烟台市 水利局办理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监管备案登记表;
(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近三年内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均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信息为依据);
(6)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0)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山东省水利工程投标固定人员证书和在鲁的《诚信管理手册》、烟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于
(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岛县水利综合服务站
联系人:傅兆堂
联系电话:0535-309211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珲
联系电话:0535-6660770
电子邮箱:ytqx097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