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二中学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第十二中学的委托,对本文件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PTLX20150201-1(重新招标)
下达号:[PTCX(GK)201503110003、下达号:[2015002]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监控设备,1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莆田市城厢区(或莆田市)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注册。
2)经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6.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 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7日。
2)答疑时间:2015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或莆田市城厢区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标书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6. 投标咨询、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联系人:小翁,电话/传真:0594-2682896/2670068。
7.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三层开标室5)。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人须派代表并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证书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带或带来的CA证书不能有效解密该公司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8、本期请各投标人登录http://ptcx.fjzfcg.gov.cn:8081进行电子化投标,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书面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材料,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莆田市城厢区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响应报价并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中投标进行评审、参与电子化实行的且未注册供应商请上http://ptcx.fjzfcg.gov.cn:8081网站注册并投标。
9.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或莆田市城厢区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建锈路221号201#
邮 编:351100
电 话:0594-2682896
传 真:0594-2670068
联系人:翁桂霞
开户名:莆田龙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
账 号:3500163243305250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