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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公路管理处省道安新线辛集市绕城工程前期咨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15 09:2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辛集市公路管理处省道安新线辛集市绕城工程前期咨询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DY-FW15-847(01-06)

采购人名称:辛集市公路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兴华路北段24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闫晓荣  0311-8322138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座14F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董艳涛 乔欢   0311-85288943 

采购内容:本项目前期咨询及后续相关服务,共划分为6个标段:
01标段:环境影响评价;02标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03标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0标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05标段:安全预评价;06标段:社会风险评估及可行性研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辛集市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编制技术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1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交通运输),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02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03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地质勘查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04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05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安全评价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06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报名购买标书时,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F)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辛集市市府街与东华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辛集市皮革城管委会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董艳涛  乔欢
联系方式:0311-85288943
传真电话:0311-85288943转8004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288944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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