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8%木烟碱、1%苦参碱溶液剂、1.2%苦烟乳油、25%灭幼脲3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5年4月14日发布的庄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2.8%木烟碱、1%苦参碱溶液剂、1.2%苦烟乳油、25%灭幼脲3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5-031),作如下更正:
一、有关供应商资格的变更:
原采购文件中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包: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农药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农药登记证(含林木害虫)。
B、C、D包: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农药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
注: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现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包: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且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农药登记证(含林木害虫)。
B、C、D包: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且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注: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关于时间的变更:
原采购文件要求:
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庄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联 系 人:翟虹
联系电话:13841174908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王津
联系电话:0411-89867675
传 真:0411-89867675
电子邮箱:403200708@qq.com
监督电话:0411-8987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