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花都监狱定制罪犯心里矫治专用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花都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花都监狱定制罪犯心里矫治专用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1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113N08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花都监狱定制罪犯心里矫治专用教学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1999(其他教学实验实习设备)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270.71万元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七、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应标沙盘治疗系统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核查);
4. 应标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处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核查);
5.应标心理自助系统、智能呐喊系统、智能击打互动仪、音乐复合身心反馈系统-反馈版提供外形设计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核查);
6.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产品的销售服务)质量管理体系IS0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核查);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5月4日17时3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九、递交文件时间:2015年5月5日9时00分至2015年5月5日9时3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5日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5日9时3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020-87258495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邮编:51005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